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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共同制定《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2-05-07 07:01:31 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相关要求,推动实施《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和《国家足球改革发展规划》。 《足球场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充分发挥中央财政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政府引导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设施有效供给,奠定基础为全国足球事业蓬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国务院足球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国足协)联合制定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请按照《实施方案》和《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提高建设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时开展评价工作。请各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体育部门,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报送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申请材料。

《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相关要求,为推进《中国足球中长期——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和《国家足球场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扩大足球场设施有效供给,实施全国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发改委共同制定《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一、一般要求

(一)准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七人制足球场建造费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代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足球场设施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中国足球振兴的基础工程七人制足球场建造费用,围绕“政府扶持、企业经营、高质量、包容”,多方合作,扩大有效供给,增强公益性,提高可达性,探索足球场设施建设新模式,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为国家足球事业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设施基础。

(二)基本原则

——面向基层,服务面向群众健身和足球普及,围绕群众足球场,大幅度提高足球场和设施覆盖率,方便城乡居民参与在附近的足球运动中。

——政府引导,多方参与。中央有关部门通过中央投资补贴激发示范城市的积极性;示范城市提供解决建设困难、降低企业成本的政策清单;企业落实建设经营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

发改委共同制定《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自愿参与,公开透明。试点不搞“罚球”支持,鼓励城市和企业主动申报。中央部门和试点市政府的扶持政策,以及企业的服务内容、价格、标准等都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比拼选优,提高效率。优先考虑积极性高、敢于创新政策的城市;优先支持实力雄厚、服务优质、诚实守信的建设运营主体,创新足球场建设运营模式,形成有益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目标

形成了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场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有效合作新模式,社会足球场设施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升。实现“三升”、“两降”、“一满意”的目标。 “三个提升”是场馆数量,特别是每万人足球场馆数量显着增加,使用率显着提高,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显着提升。 “两降”是指项目主体建设和运营成本下降,服务价格下降。 “一个满意”是指人们的满意度提高。

二、建设内容本次专项活动建设的足球场包括标准球场和非标准球场

标准球场是指 11 人制足球场。非标准场地是指5人制、7人制(8人制)足球场。各地足球场的规划建设要因地制宜。可以是集中式11人制足球场,也可以是分布式多点非标足球场。优先供应贴近生活人口、覆盖人群多、提供足球场设施的足球场设施。选址布局建设不足。

发改委共同制定《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三、中央预算投资支持范围、标准和报告程序

(一)支持范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安排投资,在全国选择若干示范城市(县级及以上),支持新建立的11人制, 5人制、7人制。对社会足球场(8人制)给予补贴,改扩建、修缮项目不予支持。项目建设要求参照《国家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补助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定额补助。新建11人制标准足球场,每场补助200万元。)足球场,每个领域的补贴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体彩公益基金、发展性财政等财政渠道,为足球场建设提供配套补助。

(三)基金申报。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将项目报省(市、区)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省发展和改革部门”)。项目经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查推荐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分批发放,即“ 《XX省(区、市)社会足球场设施建设专项行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相关省,相关省在2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分解为具体项目收到通知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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