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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

时间:2022-04-28 21:03:41 来源:网络整理

第一条 为认真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全日制普通本科和专科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机构代码13253;湖北招生代码3167)。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沧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邮编430205)。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入院电话: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办学水平:由武汉体育学院主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

第六条 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要求的学生,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由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问题,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为学校的招生宣传和规划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下设招生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计划;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实施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录取。

第十条 学校招收新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专业的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外语参加考试,但学生入学后以英语为外语教学。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联邦。

第十三条 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录取规则:体育专业(体育教育、休闲运动、运动康复、学前教育)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区招生办统一划定,分批招生、招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安排实施。备案原则统一的省市,承认相关省市备案原则备案。在文化和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专业等级差异武汉体育大学单招2020录取线,无单一学科要求;对没有统一备案原则的省市,在文化和专业均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分从高到低进行遴选。部分要求。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定: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文化和专业招生控制分数 相关省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分批招生和招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进行。备案原则统一的省市,承认相关省市备案原则备案。在文化和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照报考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一学科要求;对没有统一备案原则的省市,在文化专业合格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录取率低,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入学,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一学科要求。在文化和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武汉体育大学单招2020录取线,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录取率低,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入学,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一学科要求。在文化和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中,艺术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录取率低,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科要求,艺术类专业(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入学,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一学科要求。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选。入学,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一学科要求。广播电视编导)按照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选。入学,无专业等级差异,无单一学科要求。

艺术院校考试专业录取规则:江西省舞蹈表演、山东省舞蹈表演、山东省广播主持艺术考生必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艺术院校考试。招生控制分数线由当地招生办统一划定,分批招生按照当地招生办安排实施。山东省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根据中考成绩录取;广播主持艺术专业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中考专业相加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经济学、新闻学、英语、互联网与新媒体、体育经济与管理)录取控制分数当地招生部门安排,我院根据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选​​择最佳招生。

第十四条 学校招收新生不限男女比例,不限新生和往届生。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各省公布的备案方式,结合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实施专业录取。在本专业招生名额已满且考生填写的志愿全部无法录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将愿意转学的考生选拔到尚未录取的专业。职业志向、学科成绩、专业和体检等因素。

第十六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按照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教工学院(系)招生办。

第十八条 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或者虚假招生宣传;

第十九条 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规模,不得无计划招生,不得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计划;

第二十条不擅自规定男女生招生比例或者超出国家规定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提出要求的;

第二十一条 不得违反录取程序降低录取标准或者拒绝录取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过程中,不得变更招生专业;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结束前,不得承诺以各种方式违规录取考生或者采取非法手段恶意抢夺生源;

第二十四条 不得向中学、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礼品、礼品、证券或与录取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教育部招生办(处)负责解释。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热忱欢迎考生和家长前来咨询申请我校。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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